广州扶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
日前广州市出台《关于促进科技、金融与产业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广州市将推出设立广州市重大科技专项投资基金、培育发展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给予新三板挂牌企业奖励补贴等创新举措,构建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着力释放科技创新潜力,形成科技与金融创新协同效应,吸引市内外、省内外以及国内外的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向广州科技企业集聚。
在科技企业金融服务创新方面,广州市的近期目标是:至2017年,累计培育100家创新型领军企业、120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和150家上市后备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科技企业超过600家,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科技企业超过1000家。撬动新增创业投资规模超过500亿元,新增科技信贷规模超过300亿元,支持科技企业数量2500家以上。
据了解,广州市将设立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天使投资引导基金,财政按一定比例参股,从而引导科技企业孵化器、社会投资机构等共同组建天使投资基金和种子基金,为在孵企业和项目提供融资渠道。
此外,还将设立广州市重大科技专项投资基金,用于支持利用财政资金形成的科技成果转化,想方设法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到科技创新领域,广州市将采取鼓励中长期股权投资、股权众筹投资的举措。在广州地区注册的企业投资者,连续三年以上投资于广州孵化期、初创期科技企业的,将获得投资额5%的财政补助,但补助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采用股权众筹的方式投资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给予众筹融资额5%的补助,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同时,广州市将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池”,委托科技服务机构管理,建立健全科技型中小企业银行信贷风险分担机制,引导商业银行、科技支行按照科技贷款专营政策和新型信贷产品模式,发放不低于10倍风险补偿金规模的科技信贷额度,单个项目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对新型信贷产品投放出现的坏账项目,由风险补偿资金按本金的50%分担损失,广州市还将与省财政共建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对在孵企业出现的坏账项目,银行与孵化器补偿资金按一定比例分担本金风险损失,市级对孵化器补偿资金中单个项目的本金补偿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意见》明确,要加快场外交易(OTC)市场发展。大力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广州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给予资助,支持广州股权交易中心结合科技企业融资特点,创新交易产品和融资服务模式。重点支持具备条件的科技企业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交易,对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科技企业分阶段给予挂牌费用补助,对完成股份制改造的一次性补助20万元、券商签约辅导的一次性补助50万元。
《意见》还指出,要引导科技企业利用债券市场融资。鼓励科技企业发行区域集优融资模式下的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区域集优集合票据试点工作,推进设立区域集优集合票据政府偿债基金,采取政府风险缓释基金、债券贴息等方式支持发行科技型中小企业私募债。支持科技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鼓励科技型上市企业发行公司债券和可转换债券,加大债券市场产品创新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