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7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公告
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2007年度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检验照公告
穗工商管公告[2008]第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条例》以及国家工商总局《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07年度企业年检、个体工商户验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今年企业年检起止日期:2008年3月1日到6月30日。
二、年检范围:凡在2007年12月31日前经广州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包括广州市工商局(含所属分局)注册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和在穗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外国(地区)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必须参加年检、验照。
三、企业应当按照《二00七年度企业年检须知》和《二00七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的有关要求办理年检手续。《二00七年度企业年检须知》和《二00七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年检须知》可在广州工商红盾网查询。
四、一人有限公司责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从事金融、证券、期货的公司,外商投资企业和从事保险、创业投资、验资、评估、担保、房地产经纪、出入境中介、外派劳务中介、企业登记代理的公司,注册资本实行分期缴付未全额缴齐的公司,以及三年内有虚报注册资本、虚假出资、抽逃出资违法行为的公司,须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内容应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有关要求,审计报告须经广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报备,我局将对审计报告上的条形码进行扫描以辨别真伪。
五、网上年检事宜:我局对企业继续实行网上年检(网址: ),利用互联网上报送年检资料。网上年检的方式有三种:一是网上录入,今年开始实行免费派发密码,企业可持密码登陆年检网站,下载年检表格,按要求填报后报送资料;二是自助录入,对不具备上网年检条件的可选择由我局(含所属各分局)提供的电脑设备持密码登陆年检网站,下载年检表格,按要求填报后报送资料;三是代理录入,不具备网上年检条件的可选择由服务人员代理录入,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
六、个体工商户验照事宜:我局对个体工商户继续实行滚动式验照,个体工商户可根据自己的需要,在2008年内随时到属地工商所办理验照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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